摘要: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建筑活動的監督管理,維護建筑市場秩序,保證建筑工程的質量和安全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》,制定本辦法。
摘要:第一條 為保護建設單位、施工單位、房屋建筑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權益,維護公共安全和公眾利益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》和《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》,制訂本辦法。
(2001年6月1日建設部令第89號發布,根據2018年9月28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43號修正)
《建設工程監理范圍和規模標準規定》已于2000年12月29日經第36次部常務會議討論通過,現予發布,自發布之日起施行。